诗词歌赋创作比赛通知
各直属学校,开发区、商务区、镇(街道)中小学、幼儿园,民办学校: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提出的弘扬中华文化、建设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的战略任务,提高国民语言文化素质,提升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社会应用水平,弘扬民族优秀文化传统,庆祝新中国成立60周年,省语委办决定举办“中华赞·乡土情2009诗词歌赋创作比赛”。根据有关通知精神,决定组织我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和学生参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赛对象
全区各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和学生。
二、作品要求
1.作品体裁为古体诗(含词、曲、赋等)、现代诗、散文、儿童诗等。
2.篇幅:诗、词原则上不超过50句,赋、散文原则上不超过1500字。
3.内容:紧扣迎接和庆祝新中国成立60周年这个主题,围绕清明节、端午节、中秋节、春节等传统节日,深入挖掘传统节日内涵、各地的文化特色和历史底蕴,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
4.作品请用A4纸打印,正文4号宋体,标题3号黑体。
三、时间安排
9月20日前,请各校(园)将作品交区教育局211室田娟老师(联系电话:88701476)。区教育局初选后将作品统一报送市语委办。
无锡市锡山区教育局
2009年9月2日
2009-10-10 0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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