赏识和惩罚:孩子成长的两驾马车

    赏识和惩罚一直是家庭教育的两大法宝,但如何有效利用,却往往使家长们进退两难。周弘在《赏识你的孩子》中告诉我们对孩子要学会赏识,而傅雷在《傅雷家书》又以严厉和惩罚教育给我们塑造了儿子傅聪成长为著名音乐家的成功典型。是赏识好呢,还是惩罚好?家长们举棋不定,往往试试这个不成,又去试试那个,急功近利,结果一样也不奏效。笔者认为,赏识和惩罚不可偏废,缺一不可,二者应该成为孩子健康成长过程中并驾齐驱的两驾马车。
    孔子倡导“因材施教”。在教育过程中,对不同的孩子施加不同的教育方法很有必要。赏识可以起作用,就用赏识,惩罚更有效果,就不妨使用惩罚。而且根据斯金纳的强化理论,我们也知道,没有任何一种教育方式是可以始终起到正面教育效用的。因此,不妨以效果为目的,将赏识和惩罚相结合。
    人类本质中最殷切的需要是:渴望被赏识,对正在成长中的孩子来说尤其如此。没有赏识就没有教育,应该成为每一个成功教师教育孩子的座右铭。赏识,作为教育的一种思想观念和方法,它遵循生命成长的规律,尊重孩子的身心需要,走进孩子的内心世界,在信任、尊重、理解、激励、宽容、提醒的进程中,帮助孩子健康成长。带着赏识的目光,我们才能发现孩子的优点和长处,也才能真正激发孩子的内在动力。对孩子进行赏识教育,尊重孩子,相信孩子,鼓励孩子,可以帮助孩子扬长避短,克服自卑、懦弱心理,树立自信心。让孩子在“我是好孩子”的心态中身心和学识都得到健康的成长。
    尊重孩子、赏识孩子对孩子的成长十分重要,但是一味的、不讲原则的赏识与尊重又等于纵容,对孩子的成长极为不利。不切实际的过度夸奖、滥用赏识有可能导致一系列的负面效应,尤其是对于那些还不太懂得事理、是非曲直的小孩子来说,不恰当的赏识对他们的成长不仅无益而且有害。比如过度的赏识可能导致骄傲、虚荣、溺爱和不讲原则,缺少是非观念。教育心理学告诉我们,即使是对各方面表现都优异的孩子,过度的赏识,也可能使他们的依赖性增强,少数孩子甚至会为了得到“赏识”而放弃自己的判断和选择,学会看家长的脸色行事。过度地夸奖和赏识他们,除了增加孩子的依赖性之外,还会剥夺孩子的自豪感。随着年龄的增长,孩子不再会很容易地接受家长那种表面上的夸奖,这样会让孩子尤其是那些未成年的孩子迷失自我、丧失判断力,对以后的教育会产生很大的阻力。
    因此,实施赏识教育必须把握好“度”的准则。当奖则奖,适当的小题大做是可以的,但不能无原则和无限扩大奖励。同时,赏识的方式方法与时机也应该适当。没有度的规范赏识教育的优势也就无法得到最好的体现,也无法达到最好的效果。
    当全社会都在倡导赏识教育、愉快教育的时候,是否就意味着不要惩罚了呢?我们的回答当然是否定的。
    什么是“惩罚”?《现代汉语词典》是这样解释的:“惩罚就是严厉地处罚,是对不良行为的一种强制性纠正。”它既可以体现在精神上,也可以体现在行为上。从教育意义而言,惩罚是“教育者对受教育者品行进行否定的一种较高的方式”惩罚绝不等于体罚,更不是伤害,不是心理虐待、歧视,让你觉得难堪,打击你的自信心。它是一种常规的教育手段,是对孩子问题行为的一种强制性纠正行为,在能够承受的前提下采取的教育措施,对孩子能够起到教育和警示作用,要求孩子明白为过失负责任。应该说,“教育”本身就包含有惩罚的因素。教育不仅意味着提高人的道德水平和知识能力水平,同时意味着要按文明社会与他人交往的准则规范人的行为。惩罚作为一种教育手段与赏识一样有其存在的必要性。苏霍姆林斯基这样说:“凡是需要惩罚的地方,教师就没有权利不惩罚。在必须惩罚的情况下,惩罚不仅是一种权利,而且是一种义务”。惩罚实际上也是尊重孩子的受教育权的表现,更是对孩子教育负责任的表现,可以有利于孩子的全面、健康发展。因为不成熟,孩子在人格、言行举止方面会有一些不适当的地方,而在他这个年龄段,可能还意识不到其危害性,只有对他进行严厉的批评,受罚者才有可能会惊醒过来,甚至可以产生心灵的震撼,进而认识到自己的不足,只讲赏识无法让他真正警醒。 同时,另一方面,从心理学的角度上来说,大凡孩子知道自己犯错的时候,内心往往有一种要接受惩罚的准备,这也是一种心理需求。此时对孩子进行适当的“惩罚教育”,是符合其心理需求和成长需要的。因此,惩罚的教育不应该被忽略,更不能否定它存在的必要性。 
    但是,我们所需要的惩罚也只能是适度的惩罚。惩罚和赏识一样并不必然具有教育性。过度惩罚就等于伤害。马卡连柯说过:“正确地和有目的地应用惩罚是非常重要的。……但是笨拙的、不合理的、机械地运用惩罚会使我们的一切工作受到损失。”过度的惩罚完全否定了赏识的积极作用,这是有百害而无一利的。比如严重的体罚,它会使孩子受到肉体上的伤害甚至影响到他们的生长发育,这是新时期《教师法》中严厉禁止的;情感上的惩罚,精神惩罚的危害尤甚于肉体上受虐待,因为情绪和心理的惩罚是隐性的,不像肉体惩罚这么容易证明,对孩子会造成很深的精神创伤,严重的还会形成心理障碍。虽然这些是对惩罚教育的误解与误用,但同时也告诉我们这样一个道理:不管是赏识教育还是惩罚教育,我们都必须把握好一个“度”的问题,和谐才能发展。中国青少年研究中心副主任孙云晓说得好:“没有惩罚的教育是不完整的教育,没有惩罚的教育是一种虚弱的教育、脆弱的教育、不负责任的教育”。现在我们不是不需要惩罚,关键是需要巧妙而合理地使用惩罚,科学而艺术地实施惩罚,尊重人权有道德的惩罚。
    然而,事情往往矫枉过正,教育似乎又走向了一个极端。即把赏识和惩罚对立起来了,要赏识,不要惩罚。现在学校普遍提倡“赏识教育”、“激励教育”、“微笑教育”,认为处罚只能打击孩子的自尊心,使孩子丧失上进和改正缺点的动力。的确有极个别孩子,在受到批评后,动不动就给你家长写人民来信,甚至离家出走,这样的例子让许多家长在教育孩子中几乎放弃了惩罚甚至批评的武器。于是,今天的许多学校和教师普遍拥有了一种感觉:不敢批评孩子,甚至孩子犯了错误不敢惩罚孩子,以致于谈“罚”色变。宁肯眼睁睁地看着孩子上课睡觉,宁愿看着孩子迟到早退甚至旷课,宁愿忍受着孩子不尊重家长甚至破坏课堂纪律而无动于衷。
    在教育过程中我们始终要情形地认识到,任何一种教育手段都不可能“放之四海而皆准”的,其教育效果也不可能完美无疵,如果要使惩罚成为有效的教育方法,就应把它作为一门教育艺术来认真加以对待。也就是说,惩罚和赏识一样都需要加以限定后才能更好地成为有益的教育手段。
    对待孩子,首先要想到用赏识和激励的方法去教育他们,一旦用这种方法不能达到教育的效果时,则一定要用适度的“惩罚”来解决问题。赏识教育不排斥惩罚;同样,惩罚教育也并不排斥赏识和赞美。我们既要充分发掘孩子的“闪光点”,也要根据实际适时适度地指出其“美中不足”,促使孩子学会明辨是非,分清荣辱。赏识要讲究方法,惩罚应考虑艺术。不论是赏识还是惩罚,都是教育的一种手段,其出发点和归宿都应该是也只能是教育,寓“赏”于教,寓“罚”于教。赏识与惩罚犹如教育这枚硬币的两面,既是相反的又是和谐统一的,只有使赏识教育和惩罚教育和谐地统一,让赏识与惩罚成为教育手段的双翼,才能让我们的教育更加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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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时间:2010-04-19 0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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